网球的单打比赛规则为:双方站的各自的半场内,发球员先从右半场端线后,将球抛起,在球落地之前将球发至对方的右发球区内,接球员还击,如此往返隔网对击,直至一方击球落网、出界或失误,即为对方得1分。每得1分或失1分,发球员变换一次发球方位(左或右半场端线后),接球员也随着变换接区。发球员每次发球有两个球的机会;第1个发球失误,还可在原方位发第2个,球连发两球失误为双误,接球员得1分。在比赛进行中,双方可击落地前的凌空球,或击1次落地的球。如击2次落地的球,为对方得分。

先得4分的一方为胜1局。每局各得3分时为“平分”。平分后净胜两分的一方才胜该局;胜6局为胜1盘。如双方各胜5局,必须有一方净胜2局才胜盘。正式比赛,男子单打和双打采取5盘3胜制或3盘2胜制;女子单打、双打和混合双打采取3盘2胜制。国际上的叫分方法是胜1分叫“15”,胜2分叫“30”,胜3分叫“40”叫“平分”。
网球运动对于平局采取决胜制不适用于3盘2胜的第3盘和5盘3胜的第5盘。有的比赛采用9分5分胜的速决制,即双方局数为6平时,第13局以先得5分者为胜。
双打比赛,双方应按次序发球,如甲队首先发球,可由该队任何一人来发,第2局由乙队任何一人来发,第3局由甲队未发过球的队员来发,第4局由乙队未发过球的队员来发,如此轮换直至该盘结束。另一盘开始,发球次序可重新排定。